1. 旅游局各科室職能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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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旅游局辦公室的職能
1978年3月,中國旅行游覽事業管理局改為中國旅行游覽事業管理總局,直屬國務院領導。
1982年8月,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中國旅行游覽事業管理總局改稱國家旅游局。其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管理全國的旅游工作。
198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國家旅游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主要任務是,加強對旅游全行業的政策指導和宏觀調控,加快發展旅游生產力,促進旅游業更快更好地走向世界。
1993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國家旅游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繼續保留。其主要任務是,加強對全國旅游業的調控和管理職能,突出宏觀性、戰略性、政策性,促進我國旅游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明確國家旅游局是國務院主管旅游業的直屬機構。此次改革,國家旅游局職能進一步調整,不再保留對旅游外匯、旅游計劃、旅游價格的管理職能;將實施旅游行業技術等級考核、行業資格考試和等級考試的具體工作交由事業單位承擔。
3. 旅游局各科室職能范圍表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旅游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3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共設6個職能司(廳、局):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內外聯絡、協調、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信訪、保密保衛和機關后勤工作。承辦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研究擬定旅游業發展方針、政策、擬定旅游業管理行政法規、規章并監督實施;研究旅游體制改革;組織、指導旅游統計工作。
(三)旅游促進與國際聯絡司:擬定旅游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國家旅游整體形象的宣傳,指導旅游市場促銷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旅游產品的開發、重大促銷活動和旅游業信息調研,指導駐外旅游辦事處的市場開發工作,審批外國在我國境內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臺灣地區在內地設立的旅游機構;負責旅游涉外及涉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臺灣事務,代表國家簽訂國際旅游協定,指導與外國政府、國際旅游組織間的合作與交流,負責日常外事聯絡工作。
(四)規劃發展與財務司:擬定旅游業發展規劃,組織旅游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游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引導旅游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研究旅游業重要財經問題,指導旅游業財會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
(五)質量規范與管理司:研究擬定各類旅游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車船和特種旅游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并組織實施;審批經營國際旅游業務的旅行社,組織和指導旅游設施定點工作;培育和完善國內旅游市場,監督、檢查旅游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游者投訴,維護旅游者合法權益;負責出國旅游、赴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臺灣旅游、邊境旅游和特種旅游事務;指導旅游文娛工作;監督、檢查旅游保險的實施工作;參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指導優秀旅游城市創建工作。
(六)人事勞動教育司:指導旅游教育、培訓工作,管理局屬院校的業務工作;制定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并指導實施,指導旅游業的人才交流和勞動;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駐外機構的人事、勞動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辦事機構設在辦公室。
4. 旅游局分管哪些范圍
文旅局是原來的稱號,現在就是旅游局。旅游局負責文化、文物、旅游事業單位經費和財務的管理、監督;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簡稱"國家旅游局"),是國務院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屬機構。國家旅游局內設7個部門,分別是:辦公室(綜合協調司)、政策法規司、旅游促進與國際聯絡司、規劃發展與財務司、質量規范與管理司、人事勞動教育司、老干部辦公室。國家旅游局有6個直屬單位,分別是:國家旅游局機關服務中心、國家旅游局信息中心、中國旅游協會、中國旅游報社、中國旅游出版社、中國旅游管理干部學院。
5. 旅游局規劃科職責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其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旅游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則,擬定旅游業管理的行政法規、規章并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國際旅游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國家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游產品的開發,指導駐外旅游辦事處的市場開發工作。
(三)培育和完善國內旅游市場,研究擬定發展國內旅游的戰略措施并指導實施;指導地方旅游工作。
(四)組織旅游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游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組織、指導旅游統計工作。
(五)擬定各類旅游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車船和特種旅游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并組織實施;審批經營國際旅游業務的旅行社;組織和指導旅游設施定點工作。
(六)研究擬定出國旅游和赴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臺灣旅游及邊境旅游政策并組織實施;審批外國在我國境內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臺灣地區在內地設立的旅游機構;負責旅游涉外及涉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臺灣事務,代表國家簽訂國際旅游協定,指導旅游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監督、檢查旅游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游者投訴,維護旅游者合法權益。
(八)指導旅游教育、培訓工作,制定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并指導實施,管理局屬院校的業務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承辦國務際交辦的其他事項
6. 旅游局下設科室
公安局是基層警局,內設:局領導是專門一個部門,里面全是局黨委,是決策機構!
1、辦公室:負責公安工作的調查研究,掌握全面的綜合情況;負責指導督促、協調、反饋治安隱患排查工作;負責公安信息工作,協調處理緊急事務;負責文檔管理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縣局保密工作;負責重大事項督查督辦、公安業務統計、機要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宣傳(新聞)工作。
2、政治處:搞好公安隊伍建設,研究制訂公安隊伍建設措施和制度;負責公安機關的表彰獎勵和政工信息調研工作;負責公安機關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警體代表和警體比賽活動;承辦公安機關機構編制、警銜管理及民警錄用、辭退工作;承辦干部任免、人員調配工作;承辦勞資福利保險、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人等級考核、科技人才管理等工作;協助上級和有關部門卡和消防部隊干部;負責人事管理和人事統計工作;負責組織人事信息調研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公安文化建設;組織公安宣傳活動和公安報刊、雜志發行工作。
3、計劃財務科:負責公安裝備工作,制訂公安裝備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按照公安裝備配備標準,組織發放裝備物資,按標準組織警服、警具的供應;負責財務、基建、房產及車輛的管理;負責機關綜合服務和后勤保障工作。
4、指揮中心:負責警務戰備值班和110報警,接收各類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突發性事件和重大災害事故的報警信息,并做好組織指揮、協調處置工作;擔負警力的統一安排、統一指揮和方案部署的任務。
5、法制科:負責對全局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進行案件審核、執法檢查、專案調查、“兩錯”責任追究等執法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執法質量考核監督工作;組織指導辦理行政復議、聽政、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負責勞動教養案件的審批工作;負責縣局機關涉及法律、法規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文書的起草、審核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研究;組織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宣傳教育和咨詢工作。
6、戶政科:負責全縣常住人口、流動人口、暫住、寄住人口、租賃房屋、重點人口的戶口管理和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人口統計及戶政管理工作的分析調研和人口信息系統的規劃、指導、應用。
7、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科: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公共信息網絡和國際互聯網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負責互聯網監控點建設和網上信息監控、電子偵控;負責全縣公共信息昂落安全監察工作;對利用計算機技術違法犯罪案件進行電子數據取證和技術鑒定;查處危害公共信息網絡違法犯罪的案件。
8、警務督察隊:負責對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處理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違法失職行為的控告和申訴;負責承辦上級領導機關和部門交辦信訪案件的查處工作;直接參與重大信訪案件的查辦和協調工作;指導做好越級訪、集體訪和異常訪的查控工作;負責調查、搜集、掌握信訪工作信息,及時進行匯總反饋。
9、刑事警察大隊:指導和參與全縣重大、特大案件、重大疑難案件的偵破;組織專項斗爭;組織對重大逃犯、流竄犯的堵截查控工作;負責打擊集團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恐怖組織犯罪、經濟犯罪;負責全縣禁毒工作。刑警大隊下轄四個駐鄉刑警中隊和三個職能中隊。
10、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掌握敵情和社會政治動向,及時收集情報信息,并提出對策;負責指導和偵破全縣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負責對反動會道門、非法組織、反動刊物、音像制品的查控,并依法進行打擊;掌握全縣宗教非法勢力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動向,研究制定對策。
11、巡警防暴大隊:負責全縣巡警、防暴警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制定和完善處置罷工、罷課、游行、示威、集體上訪等群體性突發事件的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維護警區內街面上的治安秩序,預防、制止和處理違反治安管理和觸犯刑律的不法行為及犯罪行為;警戎突發性治安事件現場,制止突發性暴力事件;糾察警容風紀;配合交警維護交通秩序。
12、治安警察大隊:負責全縣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研究制訂治安管理具體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對重大治安案件的查處工作,制定處置突發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預案;負責對出版物市場、文化娛樂場所的治安管理及非法出版案件的查處;負責全縣派出所基層基礎工作建設;依法對槍支彈藥、違禁物品、危險物品、爆炸物品和特種行業實施管理;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重點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縣領導機關駐地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業內部保衛組織建設,了解掌握企業職工有關治安工作信息,協助企業做好職工隊伍穩定工作。
13、看守所:負責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人犯羈押、管教工作;負責治安、行政拘留人員以及其他不夠刑事處罰人員的羈押和看管教育工作。
14、派出所:對轄區公共負責場所與地段、特種行業、企事業單和要害部位以及居民區,實行以塊為主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犯罪和預防、減少治安災害事故;開展以治保會為主體的多層次群防群治工作;管理戶口和身份證,并通戶口管理、人口調查、查驗居民身份證和對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管理,掌握重點人口動向,為現實斗爭服務;發動和依靠群眾,對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進行幫教;協助偵破轄區內的刑事案件;負責查處治安案件;開展法制宣傳;執行對監外罪犯的監督考察工作。
15、出入境管理科。本轄區內的外國人進出,及居民出國旅游、留學的業務!另外公安局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或合并一些科室!以上的一般公安局都設有科室!
7. 旅游局職責范圍
旅游管理委員會是由旅行社成員組織的,并且專門負責旅行社經營管理的機構,沒有什么實權,就是一個協會類的組織吧。旅游局是國家的直屬機構,負責對旅游目的地的推介,制定出入境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組織國家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指導駐外旅游辦事機構的工作。,向部門綜合聯動轉變,改革后除旅游局原有職能不變外,綜合協調職能將進一步增強。
1,行政主體方面:由旅游局變更為旅發委,是由政府的直屬部門升級為組成部門。旅游局屬于直屬機構,與上級政府是業務指導關系,統籌協調能力較弱。而旅發委屬于上級政府組成部門,與政府其他部門的聯系更緊密。以委員會和辦公室的名義,很容易將各部門的意見統一起來,為旅游產業由單一部門推動向部門綜合聯動的轉變,奠定了堅實的體制基礎。
2,機構人員方面:“局”改“委”之后,是機構的細化和人員的變化,使得旅游部門業務更加專業化,兼任的委員涉及各個其他的政府部門,適應旅游產業日益發展壯大的趨勢。
3,職責權限方面:是旅游部門職責管轄范圍的擴大,管理視角的提升、職能權力的升級。旅發委整合多個部門力量,雖然不能代替各行業部門的工作,但在協調工作過程中,減少了部分審批程序,多了更多的決策話語權,能更效地解決旅游產業發展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8. 旅游局各科室職能范圍是什么
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機構,內設辦公室、人事科、綜合科、財務科、計劃基建科、政策法規科等6個職能科室,共有市直交通事業單位8個。
市直交通單位包括以下:
正縣級3個:市公路管理局、市航運管理局、市地方鐵路管理局;
副縣級2個: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
正科級3個:市交通戰備辦公室、交通信息中心、市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交通局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的政策、法規,制訂全市有關交通的政策和規定,并監督執行;負責全市交通執法的檢查和監督。
(2)根據國家、省交通建設和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組織制定全市道路、水路、港口、站場及配套設施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3)負責全市道路、水路交通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物資運輸;指導交通戰備、交通通信和交通行業協會工作。
(4)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對全市道路、水路的客貨運輸、車船修造、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全市的聯合運輸、旅客運輸、貨物運輸、旅游運輸和客貨汽車站場;指導城鄉道路、水路客貨運輸的銜接協調工作,維護道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會同有關部門對運輸價格進行調控;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制定全市交通科技規劃,組織實施科技開發,推動行業科技進步;負責汽車(摩托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組織營運車輛駕駛員的技術等級考試、考核工作;負責汽車維修的行業管理和汽車(不含農用汽車)維修培訓的工作。
(6)負責全市公路橋梁、汽車站及其配套設施的建設、維護、造價控制和質量監督的管理;組織交通重點工程建設的實施;實施路政管理,保護公路產權。規劃、審批公路兩側規定范圍內的各種構造物和廣告宣傳等設施;對超限運輸實施監督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公路兩側新建村鎮、開發區進行規劃、審定。
(7)負責全市港口、地方航道及其設施的建設、維護、造價控制和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市管航道的航政管理;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海事監督及船舶的檢驗、防污、代理工作;負責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和通航水域內各種建筑設施建設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砂石生產、運輸、銷售管理的有關工作。參與水資源綜合利用的有關工作。
(8)負責全市交通規費征稽工作;歸口管理公路、水路收費站、檢查站、卡的設置和收費,并實施監督檢查;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監管和撥付。
(9)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監督;組織指導交通基本建設的資本營運;指導交通行業開展國際交流和交通外經、外貿工作。
(10)負責管理所屬的企、事業單位。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9. 縣旅游局有哪些科室
公安局是基層警局,內設:局領導是專門一個部門,里面全是局黨委,是決策機構!
1、辦公室:負責公安工作的調查研究,掌握全面的綜合情況;負責指導督促、協調、反饋治安隱患排查工作;負責公安信息工作,協調處理緊急事務;負責文檔管理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縣局保密工作;負責重大事項督查督辦、公安業務統計、機要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宣傳(新聞)工作。
2、政治處:搞好公安隊伍建設,研究制訂公安隊伍建設措施和制度;負責公安機關的表彰獎勵和政工信息調研工作;負責公安機關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警體代表和警體比賽活動;承辦公安機關機構編制、警銜管理及民警錄用、辭退工作;承辦干部任免、人員調配工作;承辦勞資福利保險、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人等級考核、科技人才管理等工作;協助上級和有關部門卡和消防部隊干部;負責人事管理和人事統計工作;負責組織人事信息調研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公安文化建設;組織公安宣傳活動和公安報刊、雜志發行工作。
3、計劃財務科:負責公安裝備工作,制訂公安裝備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按照公安裝備配備標準,組織發放裝備物資,按標準組織警服、警具的供應;負責財務、基建、房產及車輛的管理;負責機關綜合服務和后勤保障工作。
4、指揮中心:負責警務戰備值班和110報警,接收各類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突發性事件和重大災害事故的報警信息,并做好組織指揮、協調處置工作;擔負警力的統一安排、統一指揮和方案部署的任務。
5、法制科:負責對全局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進行案件審核、執法檢查、專案調查、“兩錯”責任追究等執法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執法質量考核監督工作;組織指導辦理行政復議、聽政、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負責勞動教養案件的審批工作;負責縣局機關涉及法律、法規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文書的起草、審核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研究;組織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宣傳教育和咨詢工作。
6、戶政科:負責全縣常住人口、流動人口、暫住、寄住人口、租賃房屋、重點人口的戶口管理和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人口統計及戶政管理工作的分析調研和人口信息系統的規劃、指導、應用。
7、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科: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公共信息網絡和國際互聯網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負責互聯網監控點建設和網上信息監控、電子偵控;負責全縣公共信息昂落安全監察工作;對利用計算機技術違法犯罪案件進行電子數據取證和技術鑒定;查處危害公共信息網絡違法犯罪的案件。
8、警務督察隊:負責對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處理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違法失職行為的控告和申訴;負責承辦上級領導機關和部門交辦信訪案件的查處工作;直接參與重大信訪案件的查辦和協調工作;指導做好越級訪、集體訪和異常訪的查控工作;負責調查、搜集、掌握信訪工作信息,及時進行匯總反饋。
9、刑事警察大隊:指導和參與全縣重大、特大案件、重大疑難案件的偵破;組織專項斗爭;組織對重大逃犯、流竄犯的堵截查控工作;負責打擊集團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恐怖組織犯罪、經濟犯罪;負責全縣禁毒工作。刑警大隊下轄四個駐鄉刑警中隊和三個職能中隊。
10、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掌握敵情和社會政治動向,及時收集情報信息,并提出對策;負責指導和偵破全縣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負責對反動會道門、非法組織、反動刊物、音像制品的查控,并依法進行打擊;掌握全縣宗教非法勢力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動向,研究制定對策。
11、巡警防暴大隊:負責全縣巡警、防暴警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制定和完善處置罷工、罷課、游行、示威、集體上訪等群體性突發事件的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維護警區內街面上的治安秩序,預防、制止和處理違反治安管理和觸犯刑律的不法行為及犯罪行為;警戎突發性治安事件現場,制止突發性暴力事件;糾察警容風紀;配合交警維護交通秩序。
12、治安警察大隊:負責全縣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研究制訂治安管理具體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對重大治安案件的查處工作,制定處置突發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預案;負責對出版物市場、文化娛樂場所的治安管理及非法出版案件的查處;負責全縣派出所基層基礎工作建設;依法對槍支彈藥、違禁物品、危險物品、爆炸物品和特種行業實施管理;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重點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縣領導機關駐地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業內部保衛組織建設,了解掌握企業職工有關治安工作信息,協助企業做好職工隊伍穩定工作。
13、看守所:負責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人犯羈押、管教工作;負責治安、行政拘留人員以及其他不夠刑事處罰人員的羈押和看管教育工作。
14、派出所:對轄區公共負責場所與地段、特種行業、企事業單和要害部位以及居民區,實行以塊為主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犯罪和預防、減少治安災害事故;開展以治保會為主體的多層次群防群治工作;管理戶口和身份證,并通戶口管理、人口調查、查驗居民身份證和對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管理,掌握重點人口動向,為現實斗爭服務;發動和依靠群眾,對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進行幫教;協助偵破轄區內的刑事案件;負責查處治安案件;開展法制宣傳;執行對監外罪犯的監督考察工作。
15、出入境管理科。本轄區內的外國人進出,及居民出國旅游、留學的業務!另外公安局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或合并一些科室!以上的一般公安局都設有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