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發改委支持旅游業發展文件的通知
1. 首先要了解土地情況,如土地用地性質等,如果投資商準備開發500畝,投資商就要了解這500畝之內有多少是林地,多少村民承包地等等。
2. 根據土地不同情況找到土地的使用者或擁有者,比如村民委員會、個人、承包人等,與之溝通,征詢他們的意見,看是否能夠發展旅游業。如果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擁有者同意開發,要與相關人員簽署意向性協議書,這個問題可以通過村民委員會去解決相關問題,這個過程中需要注意一定簽訂書面協議書,并加蓋政府公章;如果不同意,之后的事情就無法進行了。
3. 與縣級旅游相關部門溝通,征得縣級領導同意,并達成初步協議,完成先關流程。這樣項目開發就征取得了村民和政府的認可,開發商就開發項目做可行性研究報告。
攜帶土地使用者或擁有者簽訂的土地意向協議書和可研報告到發改委/局提交申請,填寫立項申請表。提交申請后,發改委/局會根據上位規劃進行立項。
2. 旅游業重磅文件
一、確立生態旅游法律地位
生態旅游是一種以可持續發展為基本原則,以實現旅游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強調權利義務一致的旅游。具體來說,是強調在為游客提供欣賞、學習和環境教育的旅游享受的同時,對旅游地經濟、社會和文化負責,保護旅游賴以開展的生態、社會及經濟環境的旅游理念。它充分體現了科學發展,是未來旅游業發展的方向。我國應當學習國外先進經驗,通過建立生態旅游認證制度、生態評價評估制度和生態旅游環境審計標志制度對生態旅游法律地位作出界定,為生態旅游發展提供保障。
(一)生態旅游認證制度
2000年11月在紐約制訂的國際生態旅游認證原則性指導文件((莫霍克(MOUONK)協定,讓生態旅游認證制度得以在世界范圍內推行。但我國在這一方面仍未建立有自己的標準體系,建議可以采取向國外權威認證項目如綠色環球21國際生態旅游標準等申請認證,然后在實踐和研究的基礎上逐步建立適合國情,能在國際上產生重大影響的標準體系。
(二)生態旅游評價評估制度
生態旅游的評估一般集中在生態旅游活動所帶來的影響上,包括環境、經濟、文化、社區、倫理和資源等方面。對于當前我國旅游資源現狀,應當主要包括生態旅游對環境的整體影響、生態旅游過程中相關法律法規實施狀況、生態旅游中環境破壞的控制程度等。
(三)生態旅游環境審計標志制度
環境審計主要是對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執行國家環境法規情況、制定的環境政策和措施、環境管理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和執行程度進行監督評價,揭示反映其中存在的問題,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修正其不足,使新的環境政策更具規范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生態旅游也應當通過環境審計機制,來促進生態旅游的規范化,保護旅游環境資源。
二、規范旅游資源環境開發
旅游資源環境開發與保護存在密切聯系,從源頭上決定著保護的力度與效果,從法律角度可以考慮建立旅游資源開發許可制度、旅游資源開發使用擔保制度、旅游資源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旅游資源預警及監測制度和旅游資源輪休制度,來規范旅游資源環境開發:
(一)旅游資源開發許可制度。目前我國在森林資源的許可制度方面已較為完善并取得積極的效果。但是旅游環境開發許可制度方面仍然是空白。建立旅游資源開發許可制度,通過設立行業準入機制,將不適格的主體排除在外,可以從源頭上對旅游資源環境進行保護,同時也可為自然保護地社會性收費制度的建立創造條件。
(二)旅游資源開發使用擔保制度。該制度即通過一定機制,由旅游資源開發人或其他人,為旅游資源開發人的開發行為提供一定程度擔保。如果在開發、利用過程中造成了旅游資源環境損害,則權利人有權就擔保部分優先受償,這樣可以有效地避免旅游資源開發行為中的巨大法律風險,保護旅游資源環境。
(三)旅游資源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環境責任保險既和環境保險有關,又和責任保險有關,建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可以有效地增強責任人的抗風險能力,補償受害人的損失,為有效修復遭受破壞的旅游資源環境提供保障。
(四)旅游資源預警及監測制度。在環保部門的統一監管下,利用環保部門已經建立的環境預警機制和監測網絡,對旅游資源進行專門的監測,及時、準確地搜集旅游資源信息,并且通過報告制度將其上報有關主管部門。
(五)旅游資源輪休制度。由于旅游資源受季節的影響比較大,旅游資源環境本身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屬于生態圈的一部分,在開發利用的過程中,建立旅游資源輪休制度,可以使旅游資源得以“休養”,恢復生機。具體可以采取限制進入旅游區、對旅游資源采取養護等方法,來實現輪休的目的。
三、健全法律救濟機制
旅游資源環境開發過程中難免會產生一些損害,所以需要通過建立旅游資源開發侵權國家補償制度、旅游資源開發損害懲罰性賠償制度和旅游資源開發區域原居民環境侵權公益訴訟制度來實現對權利主體權利的修復與補償。同時這一制度還能夠對開發者的行為構成有效制約。也體現了公眾參的原則。
(一)旅游資源開發侵權國家補償制度。國家補償是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運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經濟支撐。國家(政府)作為社會的主要管理者有責任也有義務保護人民群眾所賴以生存的環境,這也是政府允許合法排污與監控、預防違法排污生產活動所必然引發的環境污染對價。此外,對于一些特殊環境侵權行為或侵權主體無法得到確認時,采取國家補償的方法,能夠最大程度上抵消環境侵權帶來的不良影響,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旅游資源開發損害懲罰性賠償制度。在旅游資源開發中,開發商被經濟效益所驅使,會從事一些盲目、非理性的破壞性活動,給旅游資源環境帶來甚至不可恢復的破壞,其侵權后果難以估算。因此應適當引入開發損害懲罰性賠償制度,并將賠償用于旅游資源環境的修復和保護。
(三)旅游資源開發區域原居民環境侵權公益訴訟制度。通過賦予旅游資源開發原居民以訴訟權利,使其能夠提起環境侵權公益訴訟。該制度的建立,可以避免因民事訴訟制度中關于利益不相關的主體不能提出訴訟的限制性規定,而必須作大規模制度改造的成本。還可以避免權利主體過于泛化,出現濫訴的情況。
四、完善《自然保護地法(草案)》
人大環資委于2006年初頒布了E1然保護地法(草案)(征求意見稿),體現了我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建設的進一步完善,但還是有值得探討的地方。
(一)擴大調整范圍。按照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關于自然保護地的定義:指為了保護生物多樣性、自然和相關的文化資源而特別劃出的,并通過法律上的和其他的有效的手段進行管理的土地和海洋區域。。應當將世界自然遺產、森林公同等都包括在其調整范同內。
(二)采取開放式共同管理。南國務院環境
保護行政部門對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生態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并強化監管職能,林業、建設、農業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主管相應的自然保護地,以最人程度上消除管理體制上機構重疊,機制不順暢的矛盾。
(三)建立社會性收費制度。自然保護區中法律允許開發利用的功能區域及資源、景觀等因子,對于生態旅游、科研、教學實習、參觀考察等具有重要的價值。因此,敦促受益者就資源的開發利用給予相應補償的社會性收費機制來為自然保護地籌集資金,并用于自然保護地的保護工作開支,使之符合生態補償原則,才能真正實現旅游環境資源開發利用可持續發展的初衷。
3. 《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國務院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指出,大力發展老年旅游。同時,《“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積極促進健康與養老、旅游融合,催生健康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
“我國老年人口眾多,養老產業和旅游的融合發展有很大的市場。雖然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了旅游產業在2020年的收入,但是未來當疫情得到控制后,會有爆發性增長?!蓖鯂|舉例說,“中醫方面可以開展很多旅游項目,例如中醫式旅游、養生休閑旅游、中醫文化旅游等?!?/p>
除此之外,王國瑋認為,發展多樣化健康保險服務也有非常好的發展前景。疾病分為“未病”、“欲病”、“已病”三個層面,健康保險服務方面從預防疾病的角度出發,可以通過保險業和中醫機構開展“中醫式體驗”“中醫慢病管理”“中醫的三伏貼”“三九貼”“膏方”等形式的合作,使人們少得病,推遲得病,從而提高生存質量和健康水平。
王國瑋表示,目前健康產業每年增速都非常大,未來健康產業是我國的朝陽行業,很多大型企業轉型也許可以從健康行業作為突破口,醫療服務、保健服務、營養等都是我們未來可以考慮跨界融合的方向,這其中中醫都可以參與其中,得到很好地融合發展。
2020中國企業家博鰲論壇由新華網、新華社新聞信息中心、中國經濟信息社、中國財富傳媒集團、新華社新媒體中心和新華每日電訊主辦。本次健康平行論壇由新華網健康頻道承辦,旨在為健康行業專家、企業家等提供開放的交流平臺,共探健康產業新動能,尋找產業發展新機遇和新未來。
4. 旅游業政策支持
例如,國家通過制定旅游法律法規,確定旅游業發展的基本原則、基本方針和產業政策,對旅游業進行自效的宏觀調控,把旅游業納入整個社會和經濟發展之中,使旅游業的發展能夠起到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的作用。
5. 關于加快旅游業發展的意見
低碳旅游是指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方式,保護旅游地的自然和文化環境,包括保護植物、野生動物和其他資源;尊重當地的文化和生活方式;為當地的人文社區和自然環境做出積極貢獻的旅游方式(黃文勝[3],2009)。低碳化的旅游方式就是將旅游活動、度假方式等消費行為的排碳量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使旅游既能益智益體,放松心身,保持優雅的生活方式,又在環境資源承載的范圍內(蕭歌[4],2008)。本文認為低碳旅游是指在旅游系統運行過程中,應用低碳經濟理論,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原則開發和利用旅游資源與環境,實現資源利用的高效低耗與對環境損害最小化的全新旅游發展方式。低碳旅游是一種深層次的環保旅游,它有兩個方面的含義:
1.旅游生產的低碳化。針對旅游產業而言,低碳旅游實際上是在經濟領域對旅游產業的一場深刻的能源經濟革命。賓館飯店、景區景點、鄉村旅游經營戶等旅游生產企業應積極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廣泛運用節能節水減排技術,實行合同能源管理,實施高效照明改造,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積極發展循環經濟,進而推動旅游產業的升級,帶動旅游產業以及下游產業的技術進步,提高整個產業鏈的資源生產率,最終達到在低資源消耗、低能源需求的前提下取得更好的經濟發展。
2.旅游消費的低碳化。針對旅游消費者而言,低碳旅游首先是一種低碳化的生活方式,在旅行中盡量減少碳足跡與二氧化碳的排放,比如個人出行中攜帶環保行李、住環保旅館、選擇二氧化碳排放較低的交通工具等。同時,對于旅游者而言,低碳旅游還是新技術、新理念的體驗,比如參與碳中和旅游活動,既是一種享受也是一種責任。
低碳經濟是一個全新的概念,它是從觀念上對人們未來生活的一種凈化,是從根本上強調重視環境,而旅游業,很大程度上正是一個靠環境吃飯的行業。因此,主動將旅游業加入到低碳經濟發展的行列,有特殊的意義。
單從學科性質來說,旅游科學是一門經常被邊緣化的學科,研究和發展低碳旅游會提升旅游的學術地位,會讓旅游躋身于主流經濟行列,讓旅游學真正進入經濟科學的殿堂,吸引更多的知名專家來研究旅游問題。
也會便于國際交往,因為“低碳”已經形成國際共識,它成為全球關注的話題,對低碳旅游的探討、研究,可以加強與國際間的對話。而最終,則是使“旅游”有自己明確的奮斗目標,可以不斷改進管理、提高技術、優化行業結構、降低旅游產品的生產和經營成本,使“旅游”有自己需要深入研究的領域,提升低碳旅游方面的技術水平。
當然,隨著國際對減排的強化,人們也采取了不少措施,比如說,歐盟在將航空業納入碳交易機制的問題上就有動作,而據報道,世界旅游組織也曾聲明,國際間以飛機為主要交通工具的長途旅行導致了大量溫室氣體的排放,隨著減排的深入,將導致人們國際長途旅游需求的降低,國際旅游市場會受到更大的限制。
低碳旅游是在低碳經濟的大背景下產生的一種新的旅游發展方式。2009年12月初,《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中明確指出倡導低碳旅游方式,大力推進旅游節能減排,五年內將星級飯店、A級景區用水用電量降低20%。響應低碳經濟的要求,發展低碳旅游,既是人類發展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旅游產業升級,提升旅游質量,獲得更大的旅游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的重要途徑。低碳旅游是一種理念,更重要的是一種措施。它改變著國人的生活方式,是一種全新的旅游觀念。低碳旅游就是借用低碳經濟的理念,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綠色旅游,它要求通過食、住、行、游、購、娛的每一個環節來體現節約能源、降低污染,以行動來詮釋和諧社會、節約社會和文明社會的建設(劉嘯[1],2009)。低碳旅游就是在旅游活動中計算二氧化碳,盡量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旅游,并用自己的行動彌補行動所釋放的“碳”。因此,也可以認定“低碳旅游”是一種更深層次的環保旅游。
6. 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林下經濟是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態環境,遵循可持續經營原則,它是以林地為依托,充分利用林下自然資源,構建穩定的生態系統同時增加經濟效益的一種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為發展農村經濟開辟了新途徑。
林下經濟要把發展森林休閑旅游業列入林業工作重點,著力抓好規劃編制和業務指導。旅游部門要發揮行業優勢,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幫助做好促銷工作,不斷拓展市場空間。林下旅游產業的發展是基于森林資源開發為前提實現的,因此,只有保證森林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才能為推動林下旅游產業進步做出貢獻。積極發展森林醫養、森林研學、森林旅居、森林溫泉、森林運動、森林食療等類型產品,逐步完善森林旅游與森林康養產品體系。高質量舉辦“森林旅游節”活動,積極推進“森林旅游+互聯網”建設。